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杏吧原创
将即日启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原则上依据省厅的《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行拟定题目申报,一般不直接使用指南中选题作为研究题目。课题研究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3.项目主持人要求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相关教改课题(含系列类子项目);截至今年7月底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项目支撑,重点支持各级各类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实验区以及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相关研究与建设。 三、项目管理 1.本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申报者结合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根据选题设计项目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定,校内公示审核后严格按项目名额(杏吧原创
7项)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省教育厅将按照《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检查、监督和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审核备案。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厅统一安排,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因时值暑期,请各教师利用假期认真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于2013年9月9日8:00-9月13日11:00通过“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上传。具体立项精神可参考省厅的通知(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志鸟 610196/909118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