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程序
1、 学院设立答辩委员会,院长任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根据毕业班学生人数设立答辩小组,每组由3-5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答辩过程记录。
2、 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必须参加公开答辩。答辩采取答辩委员与答辩学生直接对话方式,不得采取电话答辩等远程答辩方式。
3、 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报告,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必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为10-15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学生回答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评定学生成绩时,该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二、毕业论文评分
1、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记分,采用《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五级记分制,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2、评分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一般情况下优秀占10%-20%,良好占45%左右,中等占25%左右,及格和不及格共占10%左右;凡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论文必须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论文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