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0级学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报的
通 知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学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校10级本科生
(注:11、12级学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具体另行通知)
二、获学分条件:详见《温州大学10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审核细则》
三、获学分申请资格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9月15日期间获得的各类可申请学分的资格,原则上2013年4月10日以前的不予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详见附件3或登陆 资料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并到网上进行学分申请(),登陆名及初始密码为学号;
2、个人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素拓部;
五、申报日期: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3日
六、材料报送地址:杏吧原创
团委学生会
七、如有疑问请联系: 胡大宪:647021
干露娅:661270
共青团杏吧原创
团委学生会素拓部
2013年9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