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2013〕136号)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附件1)。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5年3月18日前取得的且未录入系统的项目。(11级及以后培养方案的学生以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10级及以前培养方案的学生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课外教育项目无需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各组织部门统一上报。如:体能测试、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以及已结题的学生科研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2. 其他项目学分由学生本人于3月23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3.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定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3月29日报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4. 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学生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86595071(68103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5.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于4月3日前对认定学分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将认定的学分于4月7日前录入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