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倡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阅读,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更好地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温州大学学生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的要求,现将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依据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和《温州大学学生课外读书活动实施细则》(学工〔2008〕37号)
注意点:
1、学生根据课外读书推荐阅读书目公布的书目(附件),选择阅读其中3至4本书,并就每本书写出读书报告,每篇报告不少于3000字,必须为手写,写在400字文稿纸上,强调下,打印一律不通过.
2、在4月5号前填写好《温州大学课外读书报告评阅表》和《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连同自己读书报告上交给班长,其中认定表中需指导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3、4月6号,班长整理好班级同学的读书报告(用档案袋装好,这样文件不容易丢失),并且做好《温州大学课外项目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给sxysutuo@qq.com,汇总表的纸制版连同档案袋一起上交到杏吧原创
学生会素拓部。
4、校学生处于5月份完成学生阅读书目的最后评阅,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2个学分;
5、学生处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5月下旬报教务处备案。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获得对象为在校本科生,从2007级学生开始实行,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在每年的5月份。
2、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直接将课外阅读项目学分录入系统,学生可自行查询,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学校以累计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本科生除修满规定课程和最低课内学分外,每位学生须累计完成10个课外教育项目学分方可毕业,其中读书报告2个学分为必修项目。
3、请各学院将通知及时传达到各班级,做好课外阅读项目学分认定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学分认定的审核签字。
4、若有问题联系 方同学 672307
贺同学 543210
团委学生会素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