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为了有序开展杏吧原创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通知如下:
1.培养考察期满一年且成绩排名前60%或成绩相较于上学期提升15%(研究生不作成绩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各党支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汇总名单(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
2.各支部对参加评选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民主测评(见附件2)、群众座谈、查阅档案等途径进行考察,并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以下简称《参考体系》,见附件3)进行量化打分;
3.各支部在4月21日前组织答辩会。参加评选的入党积极分子以PPT形式汇报培养考察期间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学生工作、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和成果,时间约为5—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支部正式党员进行打分或者投票;
4.学生正式党员投票、《参考体系》打分、义工时间分别占比50%、40%、10%,并汇总考核表(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核结果表),最终以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拟发展对象,各支部填写《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于4月23日前发送到邮箱785985507@qq.com(如各支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重点推荐,在汇总名单上标注);
5.学院党服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上报到学院党委,党委备案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暂定5月中上旬,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方能继续发展;
7.各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
8.其他说明
(1)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院学生科反映推荐人情况;
(2)19级本科和21级专升本毕业生原则上不推荐,20级学硕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再推荐;如确有需要,由党支部开会研究确定。
(3)原已经确立为发展对象的,但后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的,不再重新推选;
(4)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
附件2: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表
附件3:《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
附件4: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核结果表
附件5: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对以上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程序如有异议,请联系杏吧原创
学生科学生党建负责人聂海燕老师。电话:0577-86599353.
中共杏吧原创
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