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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11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

作者:点击:日期:2011-03-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在新起点上推动社会组织事业进一步发展,现向社会发布民政部2011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研究课题范围

1.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研究

2.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研究

3. 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研究

4.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公共服务研究

5.社会团体发展与管理研究

6.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与管理研究

7. 基金会发展与管理研究

8.社会组织人才人事政策研究

9.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研究

10. 社会组织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申报课题围绕上述研究范围,参考附录中的研究方向,结合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中前沿、重点、难点、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确定更为具体的研究对象和题目。不鼓励直接用课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的标题作为申请课题题目。

二、课题申报及成果收集

课题需按要求填写《2011年社会组织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申请表》,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课题申请进行审核、论证,4月25日前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上公布立项名单。公布立项后,获得立项的课题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于2011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5份,格式参见附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最终成果寄至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信封上请注明“社会组织理论研究课题”字样。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专家委员会将对收到的课题报告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报告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并发给部级课题结题证书,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通过评审并结题的课题报告的著作权属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没有通过评审的课题报告不予结题。

为扩大参与,我们将优先从2008年、2009年、2010年没有申请过“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的申请人中评审立项,不鼓励学者交叉多课题申请。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任务,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指导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研究课题要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未公开发表,要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已发表和已获奖论文、别的课题成果不得参加结题,研究成果不得违背学术道德,一经发现将通知所在单位取消立项。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1)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总报告字数超过4万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万字以内的概要。若有专题调研分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不计入总报告字数。

(2)课题报告一般应为政策研究,主要结合国外经验、立足国内实践,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基于数据研究、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建议把数据研究、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课题报告必须有不少于3千字以上的对策建议。

(3)课题报告必须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这些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论、背景、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4)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四、经费资助

对通过评审且获得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课题报告,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优秀论文的公布与出版

获奖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中国社会报》、《社团管理研究》杂志、民政部网站和中国社会组织网站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在“中国社会组织论坛”上交流。研究成果将结集正式出版。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21

联 系 人: 孔德福

联系电话:010-58123054

电子邮箱:kongdefu@mca.gov.cn (来信的主题、附件标题请涵盖姓名、题目等信息,如“张三×××××课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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