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巩固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并加大民生科技工作力度。根据《乐清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乐财行[2002]156号)的精神,我局决定安排立项一批2010年度科技项目。现将2010年度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主要分工业重大项目、工业面上项目、农业项目、社会发展与软科学项目、信息化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属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与产品开发、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并符合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2、申报项目的相关产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在本市产业化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3、工业重大项目的科技投入不少于300万元,工业面上项目的科技投入不少于40万元,企业信息化项目的科技投入不少于30万元。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1、不符合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
2、上一年度已获本市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除省派专家服务组成员合作项目外,原则上不予考虑愿 。
3、高新技术企业以下单位,以前年度承担的工业项目未验收又申报新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4、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已经评审的内容相似、没有创新突破的项目。
5、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
6、经考察承担单位或个人没有能力完成的项目。
7、工业产品未成形的初期研发项目(省派专家服务组成员合作项目、网上技术交易项目除外)。
8、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身研发经费投入过低的项目。
9、实地考察结果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项目。
10、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六份:
1、乐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从乐清科技信息网(//www.yqkeji.gov.cn)下载,要求用A4纸打印;
2、工业重大项目、工业面上项目、信息化项目,农业、社会发展与软科学重点(含重大)项目须附可行性报告;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附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10年工业重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其它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
六、项目申报受理
1、工业重大项目、工业面上项目受理科室为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为62522403。
2、信息化项目受理科室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电话为62522654。
3、农业、社会发展与软科学项目受理科室为市科技局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为62555172。其中,农业科技项目(包括扶贫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先将申报资料送到乡镇,由乡镇审核把关并限额择优推荐。
附件:2010年度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抄送:温州市科技局,乐清市委、市人大、市府、市政协办公室,市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钱强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