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已发布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请各学院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完成申报工作。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其中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71年1月1日以后;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为男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组成员:分“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的人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各依托单位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参与申报。
3.限项: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主要成员要求填写“申请验证码”(详见省基金系统网站系统使用须知-操作指南)、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
4.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并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已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有申报限制,请见相应的申请指南。
5. 重点、杰出项目转一般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总数不超过20项。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须与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项目组主要成员、简表及正文内容应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项目数按1个计。
6. 申请者身份:须正式受聘于本单位(注:学校人事处已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每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并且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在读研究生、博士后、省外及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 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学技术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请,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二、填写注意事项
1. 确认会员信息完全真实准确,申请书开始填写后不要修改会员信息,以免出错。
2. 申请书题目切忌不要写应用研究,否则可能会初审不通过。
3. 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3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JPEG格式。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 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4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正文涉及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另行以word文档上传。
4. 项目类型和资助经费:一般项目为8-10万(数学、管理6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5万,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0-40万(数学、管理20万)。
5. 预算: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规定提取”; 人员费说明建议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动费用”。 各经费预算栏的说明请一定要填写。
6. 预计研究期限:一般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3年。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4年。
7. 申请书正文第二点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分两类填写:如果是纯基础研究,需结合学科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和对学科发展的提升作用;如果是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需结合我省实际,论述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及其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作用。
8.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采用双盲法评审,故申请书正文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重点和杰青项目不需隐去。
9. 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一栏中必须写明发表论文的篇数。
10. 申请书请如实填写,所引用材料必须确切无误并有明确依据。
11. 必须将正文提纲中括号内的斜体文字全部删除;正文格式完全参照模板,保留原有的页眉。
12. 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必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资助号,否则将可能不予结题。
13. 项目组主要成员要排在非主要成员前面
三、工作安排
9月25日前,会员(包括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登录基金申报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更新保存后,帐号会自动锁定;此间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将定期在线审核账号;请会员于一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查看。
10月18日前,申请人在线填写并上报申请材料;各学院审核项目申请人资格、组织专人审核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汇总表报送科技处。
10月25日前,科技处在线审核申报材料,如未发现原则性问题,申报材料不再退回修改;科技处根据申报汇总情况,向基金办申请追加申报名额。
11月15日下午16:00前,申请人将相关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 具体如下:申请人下载最终的申请书pdf版,打印一式三份(双面),经项目组成员签字、由学院收齐交科技处,经科技处同意盖章后,发还申请人留存,由申请人扫描签字盖章页并上传基金委申报系统。省杰青申请人须打印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签字或盖章,另外两份盖校印后由申请人留存,由申请人将扫描件上传。 逾期视为放弃。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与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提交给科技处,由科技处存档一份并将另一份集中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申请人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
省基金通知链接://www.zjnsf.gov.cn/h/01/news_view.aspx?appid=GUD822EADBEC8C33074453A7D21FF4CDBA2
联系人:管丽丽 张红梅
电 话:86596003
科技处
附件:各学院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