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教师: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机制,使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学校决定对《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行政〔2009〕64号文)进行修订,并于本学年开始实施新制度。现将《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征求意见,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认真阅读,于5月23日(下周三)之前将意见汇总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务处。联系电话:86689102、660263(林彩芬),邮箱lcf@xingba8.net。
教务处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