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杏吧原创
将即日启动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
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申报要求
1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立足教学现场,要紧紧围绕如何提高教学效果和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
2.
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优先支持近两年开设过校级示范课、效果良好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
项目主持人要求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相关教改课题(含系列类子项目);截至今年7月底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5.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项目支撑,重点支持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相关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
三、项目管理
1.
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
申报者针对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中的课堂教学问题提出改革方案,进行申报;学院根据申报限额向学校推荐,具体申报推荐数见附件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定,校内公示审核后严格按项目名额(杏吧原创
18项)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
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提出申请变更,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审核备案。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厅统一安排,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并向全校范围开放至少一堂示范课以及提供不少于课程总学时四分之一的课堂录像上网(实践类课程须开放相当时长的现场教学和实况录像)。同时在2B及以上期刊(依据立项当年温大学术期刊定级标准)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
时值暑期,请各教师利用假期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于2013年9月16日8:00-9月18日11:00通过“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jxxm.xingba8.net/ )
上传。
具体立项精神可参考省厅的通知(见附件3)。请各学院于9月18日之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盖章签字后上交到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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