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安排和《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行政〔2011〕86号)文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设申报工作即将展开,本学期除了传统公选课外,学校决定继续引入校内外优质数字化视频教学资源,鼓励本校教师录制相关课程的数字视频资源和微课资源,增开网络视频公选课(详情参阅附件《温州大学关于试点网络视频公选课的有关说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原则
⒈ 教学目的: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有利于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能进一步培养和增强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自我评价能力等。
⒉ 课程分类: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数学与自然科学、心理与教育、创业教育、艺术、体育等。
⒊ 课程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32学时。
二、开设要求
⒈ 开课数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学院每个专业至少推荐申报2门高质量公选课(含网络视频公选课,下同),体育、艺术类相关专业至少推荐申报3门高质量公选课;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推荐申报2门高质量公选课;每个师范类专业至少申报1门教师教育类公选课程。公选课推荐申报和开课情况,将作为各级重点建设专业检查和验收的重要指标。
2.本学期重点支持大学生礼仪、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等方面的公选课程开设,鼓励相关学院积极动员老师开设此系列高质量公选课;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设跨学科、创业教育类公选课;鼓励心理学专业教师,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教师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创业人才培养学院应积极组织和发动,开设多形式,高质量的创业类公选课,满足杏吧原创
学生的选课需求。
3.已经开设过的公选课,在内容没有很大调整和变化的情况下,课程名称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以避免学生重选。若确实需更改的必须标注说明。
4.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为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一年学评教分不低于学院平均分。
5.公选课由教师个人申请,教师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学校行政人员如需申报,须经本人学术归属学院同意并审核盖章。开设课程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及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网络视频公选课须结合所选择的视频内容以及网络视频学习的特点准备上述教学材料。
6. 网络视频公选课依托网络数字视频资源,采用杏吧原创
教师主管-主讲制(教师负责课程管理和线下课堂研讨教学),实施教师课前布置学习任务-学生线上视频学习-课堂师生研讨的“翻转式课堂教学模式”。教师申报网络视频公选课前,须根据学校导向及网络视频开放平台的资源情况,从课程内容、视频质量、视频时长、访问便利、免费获取、观看流畅等方面选择适合杏吧原创
学生学习的一门完整的视频课程。建议公选课名称与网络视频课名称一致。目前网络视频开放课程主要平台如下:
7.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每门课程重复班不超过2个。
8.鼓励公选课实施专题式、研讨式教学;网络视频公选课采用线上学习、线下研讨的形式进行。
三、教学管理
1.公选课课程建设与研究将纳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范围,在品牌通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等申报和立项中予以倾斜;对于开设教学效果好、学生欢迎的高质量公选课,在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立项中予以优先考虑,学院要把教师公选课开设质量作为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学校将对开设的公选课进行教学评估,以选课率、学评教、专家评价等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对于连续两学期评价均居全校公选课前10%者,作为重点建设公选课程,次年可经课程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后,直接立项为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品牌通识课程系列),其建设与管理参照校精品课程管理办法执行;对于评价后10%且学评教分数低于80分,经专家审定后,将取消该开课教师下一学期开设公选课资格。
3.各学院所开公选课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原则上所有公选课均需依托相关专业和学科所在学院开设,并纳入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范畴。学院要认真审查本单位报送的公选课开课计划,保质保量。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⒈ 开设时间
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慎重提出申请。
⒉ 申报范围:
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学校公布的课程库(见附件1)中选择课程,非课程库内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学校行政人员申报的公选课程,课程开课学院为其学术归属学院,课程的管理和经费也划拨到该学院。
⒊ 具体申报流程:(见教师网上操作手册,附件2)
3.1申请开设课程库内课程:
第一步,登陆教务处网站,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1.请务必把班级容量填写清楚,不少于30人,不多于120人;2.对上课时间有要求的请务必选填上课时间,原则上是3-13周的周一至周五晚上)、保存、打印->学院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人员开设公选课由相关学院审核管理),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提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二步,教务处审核公布后,各申请教师须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3.2 申请开设课程库以外课程:
申报教师须先填写《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申请网络视频公选课请填写《温州大学网络视频公选课开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样式见附件3、4、5);教务处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方法同“3.1”。
4.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7日,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学院汇总后(附件6),于2014年11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电子版发送至39021379@qq.com。联系人:陈永选,电话:778089。
⒍ 本次申报仅面向本部学生,面向独立学院开设的课程不在申报之列。
附件1-2014-2015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库
附件2-网络视频公选课课程库(参考)
附件3-教师网上操作手册
附件4-《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5-《温州大学网络视频公选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6-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
附件7-温州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8-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9-温州大学网路视频公选课开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