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温州大学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4]28号)和2012年财政部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相关规定,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需统一纳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归口教学实验室(中心)进行管理(注:无实验室的学院归口教研室管理),须由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购置计划,所在学院相关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确认,教务处审批,方可购置。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学建设实际需要,填报《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专项设备购置计划清单》(附件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类别及开支范围
1、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主要是指中央及省市下达的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学校专项和配套经费,类型有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教学团队建设经费、教改研究经费、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等。
2、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中可用于设备购置的经费项目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主要用于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及一般设备的购置费用,使用额度为已拨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的25%。
二、需申报购置计划的设备:
1、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仪器设备;
2、单价15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1000元(含)以上的家具。
三、材料上报
1、《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专项设备购置计划清单》(见附件一)一式一份。
2、本次设备购置申报截止时间为 4月13日,请各学院将汇总好的《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专项设备购置计划清单》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403A),电子版发至jwcsys@xingba8.net 。 联系人:陈聪,联系电话:86597560。
附件一: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专项设备购置计划清单
附件二:(行政[2014]28号)《温州大学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三:设备采购流程
教务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