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定于7月10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2015届毕业典礼于6月15日-19日举行,毕业生于6月19日离校,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本学期非毕业班上课至7月3日,7月4日开始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或无故不到,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要认真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填写《考试分析报告》。各学院本专科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5日20:00之前录入系统,纸质文档于下学期第4周前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0日之前交南校区行政楼719室研究生部培养科,并于7月10日23:00之前录入系统。
3.相关部门、学院要开放有空调的教室、会议室等场所,供同学们复习迎考使用。
4.后勤集团公司在学生复习考试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扫;要设法增加饭菜品种,注意饮食卫生,并适当延长就餐时间;要坚守岗位,派专人负责检查考场桌椅配备,保证水电转供。
5.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要在7月11日前离校。各学区要提醒学生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将其他行李整理入柜或放置于床上。各学区在放假前将暑期留校学生的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6.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暑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办公室与实验室要张贴封条,以便保卫处巡查,特别是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暑期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落实责任人并报保卫处备案,各学院、各学区还要做好学生暑期的卫生防疫、防台防汛和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等教育工作。
7.凡在暑期需要举办短期培训班的学院、部门,必须事先向党委校长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茶山校区联系人:陈勃13868805998/665998;学院路校区联系人:朱金洪13506663486/663486)。活动秩序与学员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安排住宿、用餐的,尽量提前一周与后勤集团公司联系,由其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
二、暑假期间工作
1.7月11日至9月5日为暑假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含学院行政人员,下同)7月11日起转入假期办公,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交通车安排见附件)。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中层干部白天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瓯江学院、城市学院暑期值班自行安排并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保卫处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夜间的值班和全天的巡逻(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2.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与方案,根据校党委的有关部署和本科教学工作暨审核评估动员大会的有关精神,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
3.校团委、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4.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温州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行政〔2011〕48号)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台风应急防御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5.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学工部、人武部)要做好“八·一”拥军工作。
6.教务处(学校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2015级新生招生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7.学生处(学工部)要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下学期初军训准备工作。
8.就业工作处、各学院要广泛收集信息、拓宽渠道,教育指导毕业生充分就业,要积极利用假期,开展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调研活动,为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和下一年度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9.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10.教师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要切实做好暑期成人函授的面授、各种社会培训和全日制成考、自考助学班级的招生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暑期培训及成教招生工作。
11.国际合作学院于7月11日-26日在学院路校区承办2015年“中国寻根之旅”相约温州营优秀华裔青年营,7月12日举行开营仪式;溯初学区于7月13日-7月20日在茶山校区承办“温州大学微笑联盟第七期唇腭裂儿童心理辅导夏令营”,7月13日举行开营仪式;外事处、创业人才培养学院和人文学院于7月6日-12日在茶山校区承办2015温州大学海峡两岸大学生暑期实训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12.暑假期间,除茶山南校区行政楼和学院路校区信息楼外,其余电梯均停止使用。在此期间,各单位如确需使用电梯,请于6月20日前向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如遇台风等极端天气,所有电梯停开。暂停使用的电梯自9月1日起,恢复正常使用。
13.后勤集团公司要尽可能为准备考研、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的学生提供切实周到的服务。后勤集团公司图书公司要做好全校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后勤集团公司饮食中心各餐厅暑期要酌情开放。
14.201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拟定于9月1日(星期二)至9月2日(星期三)在学校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暑假于9月5日结束。9月6日(星期日)全校行政人员开始办公,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学院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根据学校部署,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
2.9月6日(星期日)老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开学报到、班务活动,9月7日正式上课。专业课补考重修考试(包括双专业、辅修、缓考)时间定于9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公共课补考重修考试(包括缓考)时间定于9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
3.9月8日(星期二)新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报到注册。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于9月9日至18日期间完成(具体方案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部通知制定),9月10日(星期四)正式上课;本专科新生(不含专升本)于9月9日(星期三)至18日始业教育、军训,9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专升本新生于9月8日(星期二)报到,9月9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