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为营造我院良好的学习氛围,巩固学生的阶段学习成果,经研究决定,从第十周开始我院将进行期中考试,为切实做好期中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2015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教学周第10周-第13周)
二、考试科目
32课时(不包括32)以上的必修课
三、考试方式
专业必修课程可采取多样化的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口试、实践操作等),一般考试是随堂考,如需另外安排时间的请与教学科李梅联系,联系电话:668990。
四、组织工作
由于考试的时间比较分散,试卷由老师自行送交文印室复印签单 ,期中考试作为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记入总分,具体所占比例等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把握。
五、考试纪律
1、考生均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大学考场规则》。
2、考生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不得将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关闭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放在考试用课桌座位或抽屉内均视为违纪。
3、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参加考试。
4、期中考试期间,考生如有违纪,严格按《温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杏吧原创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