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杏吧原创
2013年立项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项)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8项)(附件1)。独立学院按省厅通知要求自行组织。
(二)验收程序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通过评估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项目负责人需准备6分钟的现场PPT汇报。学校将验收通过后的项目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四)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分别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一式三份),并与课题研究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等汇编成册(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汇总,由学院审核后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教务处。
截止时间:验收报告、支撑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专业建设促进中心(行政楼403B)。
联系人:刘扬;电话:86590291/770291/660986;E-mail:409464853@qq.com.
教务处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清单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