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寒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1月11日至17日为停课复习考试时间(周六、周日仍将安排考试),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考务工作。学生要认真复习功课,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或无故不到,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任课教师要做好阅卷工作,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填写《考试分析报告》,按照教务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按要求将纸质文档送交学院教学科,学院汇总统一报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南校区行政楼411室);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单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南校区行政楼719室),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2.各学院、部门要及时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研究部署好2016年工作。要利用寒假时间,做好“十三五”规划子规划的编制工作。
3.就业处、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利用假期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尽早达成就业意向。
4.各学院、部门要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具体事项见学校有关做好2016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5.各学院、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校园建设处、保卫处和国资处等相关部处。寒假期间继续运行的实验室,要落实责任人并报保卫处备案。各学区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处、研究生部、后勤集团和各学区要做好留校过年学生的登记工作,并协调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
二、寒假期间工作
1.1月18日至2月26日为寒假时间。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人员白天值班,保卫处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详见附件);各学院、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本单位安排巡查,值班中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领导。
2.教师、行政人员要分别做好2016年教学、行政准备工作;学生要利用寒假,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春节慰问工作。
3.校园建设处继续加强在建及维修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的管理。
4.成教学院要安排好函授、夜大的寒假面授上课工作及进修生招生工作,做好寒假期间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工作,在职研究生以及远程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5.研究生部及各相关学院要在寒假安排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生源组织及复试考题准备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工作。
6.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全体行政工作人员2月27日(正月二十)(星期六)返校办公。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在茶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育英大礼堂召开2015年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大会,全体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月27日上午10:00在茶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育英大礼堂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参加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安排本单位2016年工作。
2.学生报到注册、班务活动定于2月27日(星期六)举行,有关行政人员、班主任到岗开展相应工作,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公共课补考、缓考、重修、免修等考试时间定于第一周周三晚上(3月2日)、第一周周日全天(3月6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3月9日);专业课程相关考试和双专业、辅修专业考试时间在第二周周三(3月9日)之前自行安排。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全体师生要本着节俭的精神,过一个安定、祥和、文明的节日。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部门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5-2016学年保卫处寒假茶山校区夜间值班表.xls
/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5-2016学年温州大学党校办寒假值班安排表(2).doc
/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5-2016学年温州大学寒假值班安排表(茶山校区)(2).doc
/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5-2016学年温州大学寒假值班安排表(学院路校区)_doc(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