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暑假将至,为了保障广大老师假期出境旅游能够按时顺利出行,现人事处温馨提醒已交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于我处保管的老师,如需使用证件请填写【附件二】经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7月7日之前来行政楼706A领取;如需办理出境证件的副处级职务、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一】,也请在放假之前来人事处办理好相关手续,以免耽搁您的行程。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组通(2015)20号)文件精神;请各登记备案的老师应将所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部、人事处集中保管,为了证件保管规范化,请各老师用完后及时送返,做到应交尽交。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