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贯彻落实《温州大学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温大行政〔2014〕26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模式创新,全面提高杏吧原创
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建设,培育高质量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杏吧原创
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要素及特色举措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可操作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题项目(下设教学管理专项、名师引领专项、实验室管理专项、创业教育专项)三类,项目数量如下:
(一) 重点项目:10项(含专题项目重点)。
(二) 一般项目:55项 。
(三) 专题项目下设:
1.教学管理专项:10项(含重点1项);
2.名师引领专项:5项;
3.实验室管理专项:6-8项(含重点1项);
4.创业教育专项:6-8项(含重点1项)。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申报资格: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杏吧原创
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立项范围:
重点项目: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
一般项目:围绕课堂教学的研究与改进,针对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小班化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分层分类、翻转式课堂等形式的教学方式的探索与改革;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改革与创新等。
(二)专题项目
1.教学管理专项
申报资格:教学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
立项范围:全面选课制下的教学管理体系研究、学生学业指导体系研究、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建设、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等。
2.名师引领专项
申报资格:申请人应为历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在职教师。
立项范围:秉承先进的教育理念,围绕现代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针对课堂教学、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教学实施环节进行的创新改革研究;就如何解决杏吧原创
目前教学创新改革过程中碰到的瓶颈问题,开展建设性的研究;能以点带面发挥名师引领作用,为创建良好校园教学文化而开展的其它研究。
3.实验室管理专项
申报资格:实验室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人员。
立项范围:围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验技术开发及应用、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实验室建设相关内容开展研究和探索。
4.创业教育专项
申报资格:杏吧原创
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立项范围:围绕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创业师资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着力破解杏吧原创
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提倡纯理论研究。
以上所有项目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每个项目参与者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参研人员(包括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两个以上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评审与管理
(一)项目评审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将采取“评审制”与“备案制”两种办法进行评审立项。
1.重点项目采用评审制,由学院组织申报,学校评审。
2.一般项目实行“分名额到院、学校审核备案制”, 学院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指标名额分配见附件1),组织专家评审,经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备案,教务处对推荐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后,备案发文同意立项。
3.专题项目采取评审制,由学院组织申报,相关部门(学院)负责项目评审与管理。
(二)项目管理
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专项的评审与管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名师引领专项的评审与管理;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专项的评审与管理;创业学院负责创业教育专项的评审与管理。
(三)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研究与实践需要,给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经费20000/项、一般项目经费5000/项、专题项目中名师引领专项经费10000/项、教学管理专项、实验室管理专项、创业教育专项经费均为5000/项。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并对申报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签署明确意见。
(一)材料报送
经学院评审公示后的一般项目纸质材料、评审论证材料(全体专家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11月30日前送交专业建设促进中心(公示期不少于3天)。一般项目材料包括:《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温州大学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专业建设促进中心。
(二)材料上传
重点项目与专题项目拟申报教师在11月18日8:00—11月24日23:00间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一般项目经学院评审公示后在年11月25日8:00—11月29日23:00间将申报书及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教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