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学院、部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大党委〔2016〕49号)、《关于做好学院和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大党办〔2016〕40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至2016年职能部门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辅助单位,不含学区、直属科研机构)。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职能部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校堃
副组长:牟德刚
成 员:刘爱武 李 丽 吴华悦(3人为校党代会代表)
陈心浩 叶文辉
刘书华(3人为校教代会代表)
(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党校办
成 员:王定福 孙良好 韦小青 陈 爱 徐聿淼
三、考核安排
(一)部门自评
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形成2015年-2016年工作自评报告,报告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12月23日前交至考核办(联系人:韦小青)。考核办负责汇总各部门自评报告,并于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通过校园内网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评议。
(二)工作效能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所需原始材料和数据由各完成部门提供(所提供材料均为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于2016年12月23日前交至考核办(联系人:韦小青),由考核办统一汇总,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结果将在校园内网上予以公示。所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下表。
考核内容 | 考核依据 | 提交形式 | 完成部门 |
党的建设 | 1.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 | 统计表 | 宣传部 |
2.“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 统计表 | 机关党委 组织部 |
3.根据《温州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任务函告书》的内容要求,各牵头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 统计表 | 纪委 |
4.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召开情况 | 统计表 | 纪委 |
计划执行 | 5.2015年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 文本汇总 | 党校办 |
6.2016年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
工作纪律 | 7.参加全校性集中学习、工作会议等出勤情况 | 统计表 | 纪委 党校办 组织部 |
8.工作人员旷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等情况 | 统计表 | 人事处 |
9. 泄密情况 | 统计表 | 党校办 |
管理能力 | 10.部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 制度名称列表 | 各部门 |
11.业务学习或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本 | 各部门 |
12.工作材料及时归档情况 | 统计表 | 档案馆 |
13.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情况 | 统计表 | 国资处 |
14.发生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统计表 | 保卫处 |
服务水平 | 15.办事程序、信息公开、沟通渠道、服务态度等情况 | 情况说明 | 党校办 |
16.被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 统计表 | 纪委 党校办 |
(三)召开学校职能部门工作考核大会
考核大会暂定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1点30分在南校区岩松堂雁山厅举行。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各部门负责人代表本部门作不超过5分钟的工作报告(可结合PPT)。
2.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根据部门自评报告和现场工作报告,参照《温州大学职能部门工作考核现场评价参考指标》,对部门工作进行现场打分。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修订的部门工作考核办法,按要求认真做好迎评各项工作。
2.自评报告和工作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真实总结成绩,也要主动查找问题,明确改进举措。
3.考核人员、考核对象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