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函〔2017〕1号)、《温州大学精品课程管理办法(修订)》(温大行政〔2012〕293号)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按照“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建设方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温州大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二批)建设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先予以支持申报;
2.其他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及未立项的优秀课程鼓励申报。
二、推荐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
2.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3.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4.本校具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鼓励以温州大学教师为主持人,且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或以省级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申报单位进行跨学校、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建设课程。
三、建设要求
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推荐。课程建设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确保建设质量。课程负责人必须为课程主讲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的教师。
四、经费资助
已立项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经费按期拨发,后期认定为校级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经费分别追加到3万和8万;此次参与建设但未获学校立项的课程建议学院或专业统筹相关教学经费给予支持。
五、建设程序及时间
1.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教务处联系人邮箱,学校将统一报送至联盟指定邮箱。3月25日前课程负责人登录省厅平台开展课程建设(网址:zjedu.moocollege.com),平台教师服务QQ群496596220。
2.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相关课程的视频质量、教学资源完整程度、学习人数、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数据,报送浙江省教育厅,作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依据。
3.浙江省教育厅依据联盟提供的课程平台运行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认定,发文确定第二批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4.本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原则上由学校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先建设后认定,今年9月建课后发布,认定期需经过2轮线上运行。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温州大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二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
(2)《关于申报与建设温州大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承诺书》(一份)。
(3)《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一份,封面盖章)
2.电子材料:
(1)《温州大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二批)申报汇总表》;
(2)《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word格式、以“姓名-课程名称”方式命名)。
各学院、部门于3月20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南校区行政楼403B)。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