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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力,根据《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温大行政〔2017〕1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杏吧原创
第九批“瓯江特聘教授”
和首批新湖青年学者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瓯江特聘教授”和“新湖青年学者”面向校内所有在编在岗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公开评聘。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或已作特殊约定的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引进协议执行,协议中首聘期履行完毕后可按本办法执行。引进人才如在首聘期内取得比协议约定的更高业绩,可提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待遇,但原协议待遇不再享受。
二、岗位类型、聘任年限与待遇
“瓯江特聘教授”分为领军人才、A类、B类、C类、D类(“新湖青年学者”)五类。领军人才、A类、B类、C类,名额不限,凡符合聘任条件者予以聘任。D类面向校内所有在编在岗的40周岁以下(本次聘任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的专任教师,每年遴选一次,择优评审,每次不超过20人,纳入“新湖青年学者”奖励体系,聘为“瓯江特聘教授”。
领军人才的聘期为8年,A、B、C类人才的聘期为5年,领军人才和A、B、C类人才的评聘为连续2个聘期;D类人才的聘期为2年。领军人才和A、B、C类人才在聘期内可以新业绩重新聘任。D类人才聘期结束后可以连续申报。
领军人才校内年基础津贴40万元人民币,A类人才校内年基础津贴为30万元人民币,B类人才校内年基础津贴为20万元人民币,C类人才校内年基础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D类人才每年奖励3万元人民币。
三、聘任条件
具体条件见《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和《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评聘管理办法》。
四、聘任程序
1.“瓯江特聘教授”和“新湖青年学者”岗位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院申请),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所涉主管部门的确认证明;
2.申报者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严格按照聘任基本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提出评议推荐意见;
3.学校对申报者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然后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者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4.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者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报校党委会批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①首次填报者,必须以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的业绩申报对应的人才类型;②现有“聘瓯江特聘教授”如有更高层次的新业绩,须以聘期内的新业绩申报对应的人才类型,重新聘任(重新计算聘期和津贴);如无更高层次的新业绩,须以原层次的业绩申报对应的人才类型,进行续聘(延续聘期,后续待遇就高);③2016年12月31日聘期已经到期的“瓯江特聘教授”,参照②之规定申报填写,但业绩成果期间为2012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新聘期从2017年1月开始算起;④申报领军人才、A、B、C类人才者,就高填写一项业绩即可;申报D类人才者,每类业绩成果限填五项,其中必须至少有两项满足申报条件要求;
2.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虚假,三年内不得申报“瓯江特聘教授”和“新湖青年学者”;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请各学院在2017年04月20日前将候选人将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及申报附件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盖章、签字送交南校区行政楼704B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师资科信箱rscszk@xingba8.net,;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778072,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4B。
附件:
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候选人申报推荐表.doc
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推荐表.doc
2017-10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的通知.doc
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评聘管理条例(参考).pdf
温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分类办法(参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