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7年度全省151人才工程计划选拔4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温州市可推荐22名,杏吧原创
将根据申报情况排序推荐。
二、推荐重点
1.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2.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3.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申报人选条件
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3.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推荐指标
各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根据下达的控制指标数(见附件3)推荐,一并综合考虑以下推荐情况:
(一)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育人的视野,各地各部门可在推荐控制指标数之外,进行专项推荐:
1.我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选,杭州、宁波可推荐2-3名,其他地市可推荐1-2名;省国资委可推荐2名;
2.宣传文化、金融、律师、会计四个专项推荐领域,杭州、宁波可分别推荐1-2名,其他地市可分别推荐1名;省属单位可推荐1名。
(二)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高校推荐申报时,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可在控制指标外,予以直接推荐。
五、选拔程序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材料在杏吧原创
办公网上公示后,顺序推荐上报;
3.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对申报人选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报送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4.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省151人才工程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学校要结合一流学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荐一流学科培养人选。
同时申报人选所在学院、部门应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主要从学术交流、学科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导师引导及定期考核等几个方面进行,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人提交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仅电子版
Word格式;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1份(A4双面),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
3.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个页码,A4双面),电子版PDF格式(不超过20M),顺序与打印版本一致;
4.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登记表,其中第二至第九项栏目起讫时间均为2012年01月至2017年01月,不在此期限内的材料一律不得填入,对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5.上述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省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联系电话:778072,通信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4B办公室,电子邮箱:rscszk@xingba8.net(姓名+151-3申报)。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3: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