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税务局通知,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现将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宜,做通知如下:
1.即日起,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申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需要个税汇算的师生可以提前预约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办理。请全校师生按照上述时间段登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操作。
2.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4.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如个税汇算结果是需要补税但逾期未补缴的,每日滞纳金以补缴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5.个税APP的“申诉”选项与此次补(退)税款无关,请不要误点。如果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对各类收入和费用数据有疑惑的,请先与温州大学计财处工作人员核实,请不要随意点击“申诉”功能。
6.为方便大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对照个人情况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和问题答疑见附件,更多内容可关注“温州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如仍有疑问,请联系税务热线12366,计财处陈静洁86598087、677240,汪茹86596002、667287。
温州大学计财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