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转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相关要求,杏吧原创
将开展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重点推荐人选条件
1.“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在本学院、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评审专家报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增补新专家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的信息、推荐条件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人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无误”并签字,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在《信息表》、《一览表》的空白处提出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签名。纸质《信息表》、《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下午16:30前提交至校人事处师资科706A,以上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rscszk@xingba8.net(邮件标题请以“***学院202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增补”命名)。
对于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存在问题,长期脱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等人员不予推荐。
(三)学校复核
根据推荐条件,学校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浙江省教育厅遴选确定。
三、相关要求
推荐适当人选纳入专家库,是留学基金委对我省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也将对我省选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工作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选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联系人:郑老师,771585/671219
附件:
1.评审专家报名信息表
2.增补新专家一览表
人事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