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28号),现开展“瓯江特聘教授”期满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聘期届满的“瓯江特聘教授”。
二、考核标准和内容
“瓯江特聘教授”须完成学校A1岗的工作任务。岗位任务要求按照《温州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等岗位聘任办法》(温大行政[2019]174号)执行。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瓯江特聘教授”填写《“瓯江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报至学院审核鉴定。学院审核后报学校考核。学校将在审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请学院在2024年1月16日前提交《“瓯江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盖章、签字送交人事处,同时将考核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分申报人、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瓯江特聘期满考核”命名),打包发至邮箱:rlzyk@xingba8.net。
联系电话:0577-86599783。
资料收取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4B办公室。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2.《温州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等岗位聘任办法》
3.《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