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为确保教学质量,本学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九周开始,第十三周情况汇总。请各系和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学院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听课活动(第九周—第十二周):听课——集体评课——反馈
1、每个系由系督导牵头,制定详细的听课计划,要求对每位教师进行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开展课后讲评。每学期听课要求学院院长不少于5次,教学副院长不少于8次,系主任不少于5次,院督导不少于12次,其他领导和教师不少于2次。本学期开始要求老师在我的温大APP-督导系统在线填写听课记录表。
2、各系组织老师参加温州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明心“教学示范课活动安排(具体听课安排见学院网站教师公告)。
二、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及各类教学项目申报(第九周—第十二周)
1、各系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考核和推优工作。
2、各系围绕教学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3、各教学团队凝练主攻方向,及时关注各类教学项目申报,并进行积极申报。
三、教学材料检查与学生座谈会(由学院督导委员会负责)
1、教学材料检查(第九周—第十二周)
学院督导抽查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案、学生作业、学生实验报告等教学相关材料;抽查上课秩序(各系至少要抽查两个班),包括: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擅自调停课及相关请假手续执行情况,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学生座谈会(第十二周)
多渠道听取学生意见,由学院督导召开学生座谈会、班级交流会,及时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中的特色、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分别召开各个专业的学生座谈会。针对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地给予反馈意见,做好沟通工作。对学生反映的存在较严重教学问题的教师,各系组织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对相关教师进行听课、评议,并及时将评议结果与教师交流。
四、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1、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与检查。学院督导、各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检查各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实验项目运行表、实验指导书等相关材料。
2、各系有序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深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保证毕业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期中考试(第九周—第十二周)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巩固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成果,重视课程教学过程性考核,减少期末考试压力和总评成绩的不及格率,学院要求每门专业课程(32课时以上的必选课)布置期中考查任务,考查成绩纳入平时成绩。
六、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第十三周)
各系和实验中心集中讨论、交流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情况、学生意见反馈、督导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检查情况以及从其他渠道了解的所有有关教学情况的问题,根据问题商讨整改措施,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工作,并于12月8日前上交期中教学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