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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3-10-1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发〔202166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补充规定》(温大行政发〔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附件1),现就开展2023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实验与工程技术、图书和档案管理及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岗位职数

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职数(不含转评)将在专业技术人员核编后,予以明确。

三、评聘组织机构

杏吧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学科评议组推荐和学校评聘委员会审议”三级评聘制度。

四、其他说明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原则上应为申报或确认现职的成果截止日(不含截止日)至2023831日期间取得。来校后的业绩成果应以温州大学作为取得单位获得(《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发〔202166号)中特殊规定的业绩除外)。

2.学校对首次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按50%的额度资助外审评审费用。

五、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019-1025日)

申报人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1)自行做好相关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并按照《操作指南》(附件3)在信息系统上进行申报,各学院、部门做好受理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受理单位

1)学院、专门设有专技岗位的部门(如:图书馆、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等)人员“申报单位”请选择所在学院(部门)。

2)科研平台人员、学校“双肩挑”人员,“申报单位”请选择学科所在学院(部门)。

3)科研平台人员、学校“双肩挑”人员,“申报单位”请选择学科所在学院(部门)。

4)教育管理系列(含党务管理),“申报单位”请选择“人事处”。

5)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职辅导员系列),“申报单位”请选择“学生工作部”。

2.学术不端检测反馈,人事处将于1031日前在线反馈检测结果。

3.人事处于1031日前反馈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4.教发学时及挂职情况反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1031日前,统一在系统中反馈教发学时、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和教师教育类课程老师的挂职情况。

(二)学院(部门)资格线上资格初审(截止111日)

1.报名截止后,受理单位根据报名人业绩情况,组织完成申报人资格线上初审工作。

1)学院(部门)资格初审阶段暂以教发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挂职锻炼情况和学术不端检测均为“通过”,予以审核;

2)教育管理系列(含党务管理)由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

3)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辅导员系列)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

4)其余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部门)请于111日前在职称评聘平台上撰写单位意见并予以审核通过,逾期将关闭学院(部门)审核通道。

(三)学院(部门)上报纸制材质(截止116日)

1.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申报人评聘材料和公示结果情况。

2.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部门)按申报系列(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实验与工程技术,图书和档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申报学科组(理科组、工科组、文科Ⅰ组、文科Ⅱ组、专任教师-教学为主型、综合组)将纸质证明材料整理报送。

2)温州理工学院、温州杏吧原创 支教的温州大学事业编制教师,由温州理工学院、温州杏吧原创 按申报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申报学科组(理科组、工科组、文科Ⅰ组、文科Ⅱ组、综合组、专任教师-教学为主型)将纸质证明材料整理报送。

3.报送材料清单

1)个人申报支撑材料(个人业绩支撑材料请按要求顺序进行整理,一人一袋分装,封面粘贴《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受理单位审核表》(附件2.2

2)学院(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6

3)学院(部门)推荐情况公示情况说明

*注:《个人申报表》无需打印上交,待人事处复核通过后,统一通知学院(部门)在系统内生成并打印上交。

(四)人事处资格审核(11月上旬)

校人事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资格复审。

(五)评前公示(11月中旬)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者及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

(六)代表作送审(11月中旬)

代表作送审

(七)评审聘任(12月中旬)

根据评前公示和代表作外审结果,召开评聘工作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聘任。

以上工作实际实施时间以具体工作进度为准。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应严格把关,按学校文件规定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推工作,确保填写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者填写材料均需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内容不得填写和审核通过,要求如下:

(一)伪造学历、学位、教科研或者育人等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学术不端者,取消事实处置当年申报资格或新聘职务,后续评聘资格依据学校处理决定执行。

(二)申报“公共体育”的须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公共体育教师职务评审量化分值表》(附件2.7-2.8)。

(三)经学院(部门)内部公示、推荐上报后,不得再调换、添补业绩材料。

(四)校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865915858669089286598076;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6A室,电子邮箱:rscszk@xingba8.net

 

附件:

1.2023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依据

2.2023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及相关材料

3.2023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线上报名操作指南操作

 

 

人事处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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