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提升基地学术发展水平,促进高质量成果产出,现开始申报2023年度基地自设课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浙江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之际,立足温州区域特色,从实践提炼,从理论深化,推出一批具有基地研究特色,反映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浙江省“三个一号工程”、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课题主要围绕“共同富裕视角下的乡村振兴”主题进行研究,题目自拟。
统筹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共同富裕视角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基于新农村产业联合体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研究等。
三、课题成果与资助额度
1.本次课题类别为基地自设课题,总经费3-5万元。
2.本年度基地自设课题分为二类:
A、专著后期资助
专著书稿完成度80%以上、未出版的,符合华人华侨与区际移民、商人商会与区域经济、地方社会与区域文化三个方向的,可申报后期资助。
B、系列丛书培育课题
该类课题主要围绕“共同富裕视角下的乡村振兴”主题进行研究并撰写书稿。统筹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共同富裕视角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基于新农村产业联合体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研究等。立项后首期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项验收后二期拨付经费总额的50%。
本次年度课题均要求以专著成果结题,基地协助组织出版并优先以省规划基地项目(省级)报送省社科联。
3.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完成书稿经鉴定合格即视为结题。
4.基地协助课题负责人开展一次针对研究内容的学术交流沙龙。
5.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成果”(或以“温州大学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的第二署名单位),优先考虑单独署名,不建议与省部级以上课题共享。
四、申报基本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事相关研究的工作人员。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按时完成课题任务的能力和团队。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基地自设课题,已承担基地自设项目、省规划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非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本基地自设课题的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年度课题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课题负责人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负责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申请表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所有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入文件袋,并贴上申请书封面。文件电子版以“XXX(课题负责人)2023基地年度自设课题”命名发送至邮箱:zjcswe@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7-86689005,13806847898(667898);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逸夫图书馆B210室(如需快递,请使用EMS或顺丰速运);
邮政编码:325035。
关于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 2023年度自设课题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A类).doc
附件2: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A类).xls
附件3:温人研专项自设课题申报表(B类).doc
附件4:温人研专项自设课题申报汇总表(B类).xlsx
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