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温大行政发〔2022〕77号)、《温州大学关于实行教授学术假制度暂行规定》(温大行政〔201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3/2024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计划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对象:拟于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开展进修但未在2022年底申报进修计划的教职工。
二、基本要求:对象范围、进修形式、申请程序及其他要求均参照《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的通知》执行(//zhiyoa.xingba8.net/seeyon/bulData.do?method=bulView&bulId=-5933362996359446348)。
三、材料报送:请相关学院(部门)于2023年6月5日(周一)前将申请表和相应的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学院或部门盖章确认)报南校区行政楼706A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szk@xingba8.net(标题请以“***学院(部门)2023/2024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计划补报”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郑老师 86591585、671219。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相关政策文件
2.温州大学2023/2024学年申请表
3.温州大学2023/2024学年进修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