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下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尽力降低疫情对教育教学影响,全力确保春季学期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杏吧原创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二条”工作举措,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调整校园检测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原则上师生开学返校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校内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党校办、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
二、做好入校门岗管理。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校外人员入校继续实行审批报备制度,要求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确认无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后方可进入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各部门)
三、做细师生健康管理。全面做好师生健康情况排摸调查,落实师生健康排查建档,掌握师生疫苗接种、病毒感染、基础疾病和心理健康等情况底数,完善健康台账。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在开学前尽量完成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接种。(责任单位:党校办,各学院、各部门)
四、注重个人健康防护。师生返校后第一周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落实学生每日晨午检,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现场抗原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早采取留观等应急措施,不带病到岗工作或线下学习。(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留管部,各学院、各部门)
五、强化师生健康指导。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期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开学后两周内,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团委、体育与健康学院)
六、优化心理健康服务。认真落实《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服务,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留管部)
七、加强校园环境整治。按照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要求,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好公共卫生消杀,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洁,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
八、推进健康驿站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要求,建好学校健康驿站,落实好健康驿站建设、管理与运行,规范进站、在站、出站运行流程等,为师生提供临时健康监测和适当对症治疗等服务。(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
九、畅通涉疫医疗保障。加强与定点医院的对接联系和转诊演练,畅通校内重症急重症病例转诊救治的绿色通道,提高转运效率,确保必要时快速转诊。(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
十、保障药品物资储备。按照物资储备总量要求,提前做好抗原检测试剂和氧疗设备、防疫物资和药品等储备,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十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防疫政策、防治知识和健康防护指南要点,全面普及提高师生防控知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宣传部,各学院、各部门)
十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诉求。(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各学院、各部门)
温州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