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年度杏吧原创
可向省厅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0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和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1所。
根据申报要求和名额分布,杏吧原创
2021年在招专业每个专业最多可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项,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可增加1个(示范课程或教学研究项目)推荐名额;各学院(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如果条件不成熟可暂不推荐。校级层面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2022 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 2 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 2 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 2 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 2 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 1 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 2 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 1 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五)示范校。围绕六个“着眼”,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
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等进行整体统筹谋划,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院系、所有学科专业和所有教师,课程思政教育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审核汇总好的《申报书》、《温州大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承诺书》、《温州大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承诺书、汇总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至以下具体联系人。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联系人:周林舒纯,电话:778089、683979;邮箱:568948779@qq.com;办公室:行政楼403B。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联系人:王春鸯,电话:778097、668099;邮箱:48853487@qq.com;办公室:行政楼403B。
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联系人:林丽雪,电话:779102、662094;邮箱:jfzx@xingba8.net; 办公室:行政楼401B。
附件1.省厅文件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4.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发中心(评估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