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温大行政发〔2022〕77号)、《温州大学关于实行教授学术假制度暂行规定》(温大行政〔2010〕1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2/2023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计划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对象:拟于2022年9月--2023年8月期间开展进修但未在2021年底申报进修计划的教职工,且所在学院尚有补报名额。
二、基本要求:对象范围、进修形式、申请程序及其他要求均参照《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的通知》执行(//192.168.224.93:8088/show.aspx?id=-4390834822773846911)。
三、材料报送:请相关学院(部门)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前将申请表和相应的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学院或部门盖章确认)报南校区行政楼706A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szk@xingba8.net(标题请以“***学院(部门)2022/2023学年教职工进修学习计划补报”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郑老师,86591585/671219。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相关政策文件
2.温州大学2022/2023学年补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3.温州大学2022/2023学年申请表
4.温州大学2022/2023学年进修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