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我院将遵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见附件1),于9月25日前完成新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中,学院所有有意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原来在学区申请过的也要重新申请),需在9月1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明之类,如无请忽略)到杏吧原创
学生科229办公室韩老师处,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具体指导各班开展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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