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强化学风建设的过程性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申报立项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获得2017-2018学年杏吧原创
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
2.上学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
3.2015级、2016级班级请参照 《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行政〔2016〕150号),见附件1。
4.2017级、2018级班级请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3号), 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学工系统申报
学工系统----评奖评优----集体评奖----集体评奖申请----选择
“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
注意:“优良学风班立项申请”只能由班长在系统里操作,如班长无法提交申请,请先在学工系统的[学生干部队伍]中申请“学院班级班长”职务,再由学院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仅限通过学工系统申请,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
2.申报班级需在12月5日前上交申报表(见附件3)一份、申报材料(包括班级现状、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一份、一览表(见附件4)一份,该班级当学年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见附件5)一份,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电子版发至1923944152@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A229周老师处。
4.学院网站公示。
5.2018年12月10日前,学院将《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和盖章的纸质材料)汇总到学生处,逾期不再申报。
三、审批程序
经学生处审核,确定拟立项班级并在校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最后将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在校办公网上公布。
四、表彰奖励办法
1.每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将从立项的班级中评选产生。
2.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金奖励。增加下学年或下学年各学期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毕业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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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