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19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及地点安排:(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1、拍摄时间:2018年10月27日全天
2、拍摄地点:南校化材楼11A106、11A206;候拍地点:南校化材楼11A101、11A201。
二、拍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拍照期间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得请假或无故离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提前几天通知学生,务必按时返校。各班班长须联系好同学按时拍照,不能遗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拍摄的学生,学校不再安排补拍,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参加拍摄的学生务必携带本人一卡通,若未携带一卡通的学生一律不得参与拍摄。
3、各班班长要维持本班拍照秩序,保持现场安静,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
4、为保证图像质量,请各位同学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佩戴项坠、耳坠等饰品。(拍摄要求详见附件)
5、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的学生,请登陆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查看“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散拍补拍通知”。学校代码:10351。
三、拍摄进程及安排:
1、各学院负责人按规定拍摄时间提前30分钟组织本学院学生到候拍室集合,全班学生到齐集合后,各学院负责人应及时与拍摄工作人员联系,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并按学号顺序列队进场拍摄。
2、每位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自己的图像进行校对,具体校对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598090;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行政楼411A。
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