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附件
5
)
和《温州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行政
〔
2012
〕
97号)
(附件
6
)
,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报名
1.报名对象:
需在本学期重修的在校生及历届未毕业学生
。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rz.xingba8.net
进入
【网上选课→重修选课报名】
,
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
选择自己所要重修的课程,然后选择
“
我要报名
”
。
3.报名时间:
201
7
年
10
月
17
日
9
:00
—
10
月
19
日 1
5
:00
4.报名信息核对: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汇总并公布(
10
月
20
日
)。如公布的学生个人重修信息有误,请于
10
月
23
日
11
点
之前及时向学院、学校申请更正,逾期不再办理
。
未申请重修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1
)
二.重修课程
1
.本学期可申请重修的公共课程及专业课程以系统里查询结果为准。
2
.体育类课程无需在重修系统里报名,改选其他项目即可。
3
.需在本学期重修的课程但没有开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校教务处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组
班重修或改修等。
4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毕业班学生不再安排毕业前清理性考试。毕业班学生如果还有未通过的课程,务必在本轮重修报名中做好有关课程的选课安排。
三.重修安排
1
.
报名结束,学校根据各课程的报名人数情况分别采用跟班重修、组班重修等形式。
2
.
跟班重修的学生需要填写《
跟班
重修申请表》
(附件
2
),
组班重修的学生不需要填写
。申请表
交到各学院教学科,各学院汇总后将公共课部分上报至教务处。跟班重修的学生根据学校的课表(
温州大学教务处网站右下角,点击“温州大学课表”下载查询
),选择相对应的教学班跟班重修。
3
.
选择重修跟读的课程教学班与本专业正常教学班上课时间有冲突,须
在
重修课程开课一周内
办理课程
间断听课
申请手续,
逾期将不接受申请
。
学生间断听课,每门课程的听课时数都应达到该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
,完成指定的作业,并参加各阶段的测验和考试。学生申请间断听课,一学期以两门课程为限,有关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业修读情况及学习能力,合理申报重修课程。专业课《
间断听课
申请表》
(附件
3
)
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存档
,公共课
《
间断听课
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
汇总后交开课学院审核。
开课学院(包括专业课程和公共课程)于申请后一周内向任课教师和申请学生反馈申请结果。
四.重修考试
1.考试资格:学生课程重修结束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重修情况进行审核,包括作业、出勤率和课堂表现等,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2.跟班重修考试:试卷采用跟读班级的试卷,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
3.组班重修考试:学生在该学期学习结束后立即进行考试,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外通知。
4.成绩评定:重修课程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成绩的30%左右,包括作业、出勤率和课堂表现等,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左右。重修课程成绩以
实际成绩
记入档案,绩点为0。
五.各学院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
10
月
26
日
之前将《
201
7
-201
8
学年第
一
学期跟班重修报名信息汇总表
》(详见附件
4
)电子版
和
纸质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
要求分管院长签名并盖上院印
。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认真慎重进行重修选课,若发现有异常的选课课程记录要及时联系本学院教学科老师,进行改、补、退选,选课总学分直接关系到每位同学要缴纳的学分学费,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选课并仔细核对。
2.
离校
重修的学生,
必须在本学期重修申请时间之内,先
到南行政楼
304
室计财处缴纳重修学分学费(按标准:重修学分学费为52.5元/学分)
,再参加网上报名
,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