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根据《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杏吧原创
2022-2023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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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推荐人数
校级学习标兵推荐5人,院级学习标兵推荐3人。
三、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觉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公益劳动、体育锻炼等,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2、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申请校级学习标兵的同学,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申请院级学习标兵的同学,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有激励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带头参与学校各类学风建设活动,在学生中起到良好表率作用。
四、评选流程
1、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在10月26日之前于系统中申报,并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已获得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荣誉称号者,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网上申请: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学习标兵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学习标兵
2、材料提交与审核阶段。确定“学习标兵”参评人员。
3、学院评选
学院组织召开评选会,“学习标兵”参评人员进行公开展示。参评学生进行3分钟现场PPT展示及答辩,学院拟定10月25日18:30在信息楼报告厅进行答辩。并邀请学院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等作为评委,最终拟推荐5名同学参加校级“学习标兵”评定,推荐3名同学为院级“学习标兵”,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具体评选条件请参考学生手册;
2、答辩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3、请申报学生在10月21日15点前将申报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给王宇泽wangyuze1117@qq.com并完成【腾讯文档】2022-2023学年商院“学习标兵”参选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docs.qq.com/sheet/DUEZzT25Ydnlrb3BQ?tab=000001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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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