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温大行政发[2022]59号,《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大行政发[2022]112号,《温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19]144号、《温州大学商学院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材料提交,班级、学院审核、班级公示、学院终审,现将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各班级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拟获得者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3日,共3日,请各班级同学仔细认真核对,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立即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反映问题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班级反映问题的应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讨论,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问题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胡施施 杏吧原创
A231
温州大学商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