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自2015年起组织开展“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强化学生创业理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现将2015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5年9月—2016年3月
二、参赛对象
2016年7月前在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5年的杏吧原创
毕业生(仅限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三、大赛内容
与往年不同,今年大赛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杏吧原创
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必须提交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四、组队要求
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为3-8人,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队。申报单位一般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也可由团队成员通过协商自行确定作品申报单位。为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书,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演讲等方面的人才。
五、作品要求
1、参赛团队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要求该计划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参赛团队要将创业计划形成书面的创业计划书。所有创业计划书要求有书面版和电子版两种版本。
2、参赛团队的作品应该是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项目,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同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商业计划走入市场。创业计划应说明所需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书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3、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以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9月,下发通知,宣传发动。
2、准备阶段:2015年10月—11月。学校及各学院根据学生需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各创业团队开展调查,收集资料,撰写创业计划书。各学院也可以依据本学院情况进行初选。
3、初赛阶段:2015年12月1日—10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创业计划书、申报书、汇总表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稿一式四份A4纸张双面打印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404,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dkx@163.com,纸质版、电子版均须含学院汇总表、申报书、创业计划书)。12月1日—10日,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收到的创业计划书进行网络评审,筛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计划书,进入复赛。
4、复赛阶段:2015年12月30日前,举行复赛答辩,筛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计划书,进入终审决赛。
5、决赛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进行决赛答辩,最终确定各级奖项。
6、优秀团队培育阶段:2016年3月—4月,由学校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团队进行培训,对作品加以完善,根据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安排,确定参加浙江省比赛的作品。
七、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竞赛组织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计财处、创业人才培养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竞赛设立温州大学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学院竞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把握导向。“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尤其要把握正确导向,帮助每一个大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发展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更多师生关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注意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大学生中的影响。为更好地做好本次创业计划竞赛,校团委将印发《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指南》,供参赛团队参考借鉴。
3、精心组织,扩大影响。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已有成果,精心组织安排好本学院创业大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要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调动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竞赛的指导;要通过组织公开答辩、学习交流等方式,扩大活动影响,提高学生参赛水平。
八、大赛咨询
联系人:熊 琳
联系方式:86680816 664016
附件一:温州大学第七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计划书
附件二:温州大学第七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三:温州大学第七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