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21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1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与原则
1. 面向对象:2021级本科生
2. 学生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具备学校学籍。
4. 转专业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其中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
5. 学生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
6.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2)专升本学生;(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4)应予退学的;(5)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6)无正当理由的。
二、 转专业工作安排
1. 温州大学2021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可通过申请转专业,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申报流程见附件4)。未按规定申请的,不得补报。如有疑问可发送咨询邮件至873467017@qq.com或咨询相关学院。
3. 申请结束后,学校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之后,请同学实名加入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专用QQ群, 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4. 学生需提早下载打印转专业申请表(须学生及家长签字),在学院考核当天携带申请表和成绩单(校务行下载)交至转入学院。
5. 各学院需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第十四周内组织转专业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公布。
6. 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可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撤销后的名额,候补学生可依次递补。
三、 特别提示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2. 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21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转专业各项流程相应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请相关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地址:行政楼 教务处409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 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