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1级学生:
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以下学生转专业(见附件1)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9月15日-9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19日10:00前与教务处联系。另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不作变更,已订购的教材不予退还,学生拿学生证到学院做相应的修改,一卡通可凭修改后的学生证至制卡中心办理新证。转专业学生须做相应的寝室调整,具体手续请到相应公寓区学区(宿管)办公室办理。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已获学分进行认定,并指导学生制订个人修读计划,重新进行选课。未修课程应补修或改修,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充抵相同、相近课程,多余学分可以充抵相应的任选课、公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办理。
4、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复发文后,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联系人:陈老师(86595078)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