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推进杏吧原创
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21级本专科生班级(团支部)。
2.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21级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
1.参与劳动教育实践工作积极主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学校、社会服务。
2.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团队关系,指导思想明确,安排活动周密,工作成效显著。
3.在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表现出色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寝室长、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二)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
1.开展活动紧扣学校劳动教育主题,内容丰富,成效明显,切实为广大师生服务并深受师生欢迎。
2.集体组织机制完善,指导老师明确,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实践主题突出,有创新点和亮点。
3.劳动教育实践注重实效,熟练运用校内外媒体、自媒体等广泛宣传推广实践内容与实践成果,受到相关媒体的重视并有相关报道或受相关良好评价。
4.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无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三、评选名额
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推报名额:杏吧原创
先进个人12人,先进集体2个。
四、材料报送
请于8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邮箱3437811828@qq.com,标题为“XX班级先进集体/xx班+姓名+先进个人劳动教育实践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
2.2022年温州大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以及相关劳动教育实践相关照片视频素材(不低于1M、无水印并以活动名称逐次命名)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精心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做到学生人人知晓,推选能充分反映本学院在劳动教育实践方面培养成果的大学生优秀典型。
2.各班级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学生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校园内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郁氛围。
3.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