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温州大学推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学校全体师生参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新湖杯”温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温州大学全体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学生。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校、鼓励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1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二、大赛安排
(一)学院选拔赛(2022年3月—4月)
1.宣传发动。各学院集中学院力量和资源,通过各类教师、学生会议进行赛事宣传和政策宣讲,组织学生4月(具体时间待教育部通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报名,提交创业计划书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站报名成功的团队成员,经培训并经创新创业学院认定,每人获0.5个课外创新创业学分。
注:
(1)该项赛事与学生科研课题“挑战杯”专项报名不冲突,报名成功后可获得外创新创业学分。
(2)往年参报项目可继续申报,报名成功后可获得外创新创业学分。
2.项目选题。各学院通过走访地方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校友企业,认真梳理近几年重大科研项目、优势学科项目和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挖掘一批重点培育项目(理工类学院和教育学院重点2个;文科类学院重点1个)。
3.项目培育。各学院通过宣传、引导,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帮助项目负责学生作为第一人申请专利、发明;帮助参赛团队整合、对接企业资源,邀请知名创业导师和风险投资人担任长期导师,参与项目挖掘、培育和辅导。
4.院赛组织。学院自行组织或联合举办院赛(杏吧原创
院赛预计将在4月中下旬举办),参加院赛的学生队伍须先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成功。学院邀请专家老师进行现场评审,进行现场路演答辩(6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最终入围校赛项目团队。
(二)学校选拔赛(2022年5月—6月)
1.校赛名额确定(5月上旬)
(1)基础名额:依据学院学生数(研究生、本科和专科)分配基础校赛名额(杏吧原创
分配8个校赛名额)。
(2)奖励名额: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人数达到学院学生人数30%后,报名人数每增加5%,增加1个校赛推荐名额,数据统计以校赛前1周时间为准。
(3)学校鼓励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跨学院组队,以校赛推荐单位为依据,认定参赛项目归属学院或组织单位。
(4)国际参赛项目直通国赛。
国际赛道省赛为浙江省教育厅单独举办,需按省赛参赛名额参加学校选拔。省赛国际参赛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杏吧原创
在校留学生、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在读的国外或中国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1名中国籍学生参与。
国际赛道国赛为教育部直接举办,所有报名项目无需参加选拔赛直通国赛。国赛参赛要求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资格的国外或中国学生)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国际赛道报名项目数全校排名第一且报名数超过15个的学院,如有国赛奖励名额,直接奖励给该学院。
2.初赛:书面评审(5月中旬)
按照校赛名额,学校组织评委依据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和PPT进行书面打分,选拔35个左右项目入围决赛。各学院请在5月7日前把项目报名汇总表、计划书、PPT打包发送到大赛组委会。
3.决赛:现场路演(5月下旬)
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按参赛赛道和组别进行现场路演答辩(6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最终决出金奖、银奖、铜奖等奖项。
4.省赛推荐选拔(6月下旬)
根据校赛决赛成绩和省赛名额,学校组织开展省赛辅导营和省赛选拔赛,按选拔赛成绩最终确定省赛推荐名单。
根据学院网站报名人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率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且报名参赛率达60%及以上的学院,额外奖励1个省赛名额(原则上高教主赛道名额),数据统计以省赛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大赛赛道、组别和评审规则
参赛具体要求和评审规则,详见附件3(去年国赛通知)、附件4(评审规则),或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四、大赛奖励
1.校赛设置金奖15项、银奖20项,铜奖30项,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800元的奖励。学校依据国赛、省赛成绩和学院学生报名人数比例,设优秀组织奖。
2.本、专科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在全国赛中获得铜奖以上(排名前10)和省赛中获得金奖(排名前6),冲抵课外教育创新创业项目2学分。
3.本、专科生在国赛中获得金奖(排名前8),银奖、铜奖(排名前5),省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或留学生,排名第二位的在校生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4.本、专科生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在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或银奖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
5.研究生作为团队成员在全国赛(金奖排名前10、银奖或铜奖排名前5)和省赛(金奖排名前5、银奖或铜奖排名前3)中获奖,可按照相关程序认定为培养环节实践学分,并推荐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6.研究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省赛金奖(含)以上(排名前5)或省赛银奖(排名前3)的研究生毕业生,可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
五、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校赛联系人:李剑军;
联系电话:86593901;
地点:北校行政楼5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