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杏吧原创
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 《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21日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
注意:
1.务必按照申请表格中每一项的填写范本来填写,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
2.建议使用PC端谷歌浏览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详见附件4)
第二阶段:10月31日之前,学院评选及公示。
1.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依据分配的名额(附件3)向学校推荐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推荐前,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
【审批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我审批的
申请表下载路径: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台——服务单查询——申请服务——选择需要下载的学生(详情)
汇总表下载路径: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台——台账查询——导出
注意:下载时使用谷歌浏览器(详见附件4)
2.“学习标兵”候选人,“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于评选期间,将个人及班级的优秀事迹、所获成果、可借鉴的经验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在【温大易班】上进行展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互学互比的氛围。
第三阶段:11月11日之前,学校公示及发文。
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第四阶段:“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示。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分享学习经验,传播积极能量。获得“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需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4.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所提供2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1张证件照,1张生活照(所有照片及附件全部在系统中上传)。
学 工 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