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2021年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4)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10月9日学院发布评定通知;
2.请申请同学将省政府奖学金相关材料电子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里面有样表,要参考样表进行填写)注意:一定不要变动表格的格式,表格最终是正反面打印成一张纸的!电子版《2020-2021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电子版相关奖项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照片等)于10月11日下午15:00前,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姓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80992324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杏吧原创
学工办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