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20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附件1)文件精神,杏吧原创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原则
1.面向对象:2020级本科生
2.学生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具备学校学籍。
4..转专业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其中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但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
5.学生在根据学校提供的转专业容量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
6.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2)专升本学生;(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4)应予退学的;(5)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通过申请转专业,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申报流程见附件4),未按规定申请的,不得补报。如有疑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送咨询邮件至1324778310@qq.com。
3. 申请结束后,学校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转专业申请表(网上填写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附学院出具盖章成绩单于2021年2月28日—3月1日期间上交转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5.需考核的专业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第1周内组织转专业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公布。
4.学生可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第2周内至意向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6.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可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撤销后的名额,候补学生可依次递补。
三.特别提示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2.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20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各学院考核进度发生变化,请相关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联系人: 李老师(655399)
联系地址:行政楼 教务处411A
各学院联系方式汇总 |
序号 |
学院/部门 |
办公地点 |
办公室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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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商学楼A-204 |
86680957 |
2 |
法学院 |
北-2-219 |
86680978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北-行政楼-221 |
86595083 |
4 |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南-9A-408 |
86680720 |
5 |
体育学院 |
北-行政楼-213 |
86680929 |
6 |
人文学院 |
北-1-209 |
86680915 |
7 |
外国语学院 |
北-外语楼-209 |
86680923 |
8 |
数理学院 |
南-3B-419 |
86689095 |
9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南-11B-204 |
86689302 |
10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南-10B-210 |
86689081 |
11 |
机电学院 |
南-6C-305 |
86689166 |
12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南-1A-523 |
86689521 |
13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南-5B-308 |
86599309 |
14 |
建筑工程学院 |
南-7A-202 |
86599378 |
15 |
音乐学院 |
北-音乐楼-310 |
86689759 |
1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南-2B-207 |
86689195 |
温州大学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