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交通出行安全,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2月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教育讲座
1、举办交通安全为主题的讲座。邀请辖区交警中队队长举办一场《交通安全常在心中》讲座,让广大师生通过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交通法规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责任部门:保卫处
2、举办无牌燃油助力车交通安全讲座。邀请辖区交警给无牌燃油助力车车主(包括外国留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责任部门:保卫处、各学区、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国合学院
(二)、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南、北校区和各生活区的重要路段针对逆道行驶、电动车超载、自行车后面站人和违反禁令标志等违规行为进行交通安全重点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保卫处
2、开展燃油助力车专项宣传行动。高教园区管委会、三所高校和交警部门联合发布专项管理通告,对本校的无牌燃油助力车车主(包括外国留学生)要进行登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管理,引导车主(包括外国留学生)在12月底前自行处置无牌燃油助力车。责任部门:各学区、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国合学院
3、开展机动车违停抄告专项行动。对南、北校区、各生活区内禁止停车区域,对占用交通主干道、影响道路交通车辆进行抄告并给予公告记录档案。责任部门:保卫处
4、开展校园电动车办理登记证工作。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对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各网点商户的电动车信息集中采集入库,统一办理电动车登记证(具体通知下载附件)。责任部门:保卫处、各部门、各学院
5、开展校园机动车辆更换(办理)新版通行证工作。加强对出入校园和生活区的车辆管理,对全校教职员工机动车通行证进行全面更换(办理)(具体通知下载附件)责任部门:保卫处、各部门、各学院
(三)、开展安全教育宣传
1、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展。展出近两年高校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交通安全常识及法规知识,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部门:保卫处
2、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在12.2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学生用签名的方式承诺文明交通从自己做起,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在现场发放安全出行承诺蓝色手环。向学生普及安全驾驶知识,遏制和减少学生驾驶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责任部门:保卫处、团委、各学区
3、有奖征集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活动详情请扫交警四大队八中中队微信二维码,活动咨询电话:86687223,17705776355,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活动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日17时。责任部门:保卫处、团委、各学区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 各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网站、LED电子屏幕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2、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将开展活动图片、通讯等相关信息报学校保卫处办公室(邮箱:bw@xingba8.net)。
相关链接:
温州大学保卫处
2015年11月26日